专栏 | 张扬
曹再发 从被害人到“加害人”
现实生活中行政和司法部门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情况太过普遍,导致了公民对于合理的要求得不到满足、不合理的要求也得不到清晰和有说服力的解释。人们不相信政府,不相信法律,弱势群体若要维权,不会第一时间想到去法院诉讼,而是会选择举牌子示威、跳楼、跳海珠桥、躺铁路,若真的实施那么自己也就从受害人变成了加害人,这样自然就不会得到社会的同情。
作者简介:张扬
从小就立志进入法律界的80后。律师是我的职业,我喜欢这份工,更喜欢每天不只是工作,而是在工作中收获更多快乐。本土广州人,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毕业,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律师、南方都市报法律顾问。

  网上疯传消息,说有人扬言要在广州制造血案,一时之间让整个广州社会人心惶惶。一位好友在中山大学读夜大,当日下午还发来微信说当晚要考试,但怕被炸,于是想弃考。南都记者辗转联系到当事人曹某,探知曹某背后的心酸故事,随后劝其自首,事件终平息。

  一连两天,媒体继续跟踪曹某的事件,2013年1月16日的南方都市报报道曹某已移送湖南警方,并因涉嫌制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而被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第八条的规定,涉嫌该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自己这两天所关注的新闻来看,曹某面对记者,一直否认自己有要来中山大学制造血案的言论,来广州的主要目的,是要追讨之前所给的三万块钱。

  刑法中有“犯罪预备”的概念,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而根据媒体报道所称,曹某除自认说买了几把刀(且不论曹某是否想用这些刀来制造血案)并与同伴开车来广州之外,并没有其他的犯罪预备行为,其后到广州多天均睡在花城汇的地下停车场内,花城汇在天河区,离海珠区的中山大学也甚远。另外,曹某所声称的要杀小孩的言论,行为到底有没有公开传播广而告知?因此曹某能否被定罪以及定什么罪,仍然需要公安机关在侦查并讯问被告人之后得出结论。

  村民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说曹某这个人比较偏执,而曹妻则认为曹某之所以走到这一步都是房子闹的。现实生活中笔者办案也遇到过很多这类的事,在拆迁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劳动纠纷案件尤其常见。有一件案子,笔者的当事人某企业的一位劳动者遭遇了交通事故受伤,劳动者向企业要求向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企业告知劳动者应去做工伤认定,劳动者不做,也不打官司,非要企业给钱,一开口就是几十万一百万,企业不肯给,就威胁说要去投诉要去跳楼。往往在这种事情发生后,企业主会质疑我:“张律师,法律没用吗?”

  现实生活中行政和司法部门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情况太过普遍,导致了公民对于合理的要求得不到满足、不合理的要求也得不到清晰和有说服力的解释。人们不相信政府,不相信法律,弱势群体若要维权,不会第一时间想到去法院诉讼,而是会选择举牌子示威、跳楼、跳海珠桥、躺铁路,这也就有了曹某那种“因为中山大学是中国有名的学校。这些人读书出来都是管理人员和当官的。中山大学的教授看到这种情况,也会出来维持公平正义”的想法。根据曹某的说法他这么做都是感觉自己已走投无路,自己也是受害人。只不过曹某自己遭遇不公却扬言要向无辜者施暴,若真的实施那么自己也就从受害人变成了加害人,这样自然就不会得到社会的同情,而如今在法律上曹某涉嫌犯罪,事件也已交由司法机关处理,但这类的恐慌事件估计日后还会发生,许多网友在网上说,曹某的目的达到了,怕是有更多的人会来。作为政府和市民,面对这种“令人害怕的事件”,又该如何应对呢?笔者认为,正常的生活就是最好的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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