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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猫猫事件:把看守所从目前的由公安负责任的制度设计拿出来放到一个中立部门去
主持人:
最后一个问题,有关“躲猫猫”问题,中国青年报报道了“躲猫猫”事件真相之后,您能不能给我们通过“躲猫猫”事件给我们带来一个什么样的思考?
侯欣一:
我觉得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付出的一些代价我们一定要反思他,不要让这样的代价重新上演。通过这样的典型事件,我从我的专业有几样思考的问题,同样的云南看守所,三年前在同样的监管室里发生同样的事件,也就是说这样的现象对这样一家看守所来讲是几年之内第二次出现,这已经不是偶然的问题,我们应该思考制度的问题。制度的问题在我看来是最根本的司法权限的合理分配。一个合理的分配应该是这样,从事侦查的部门专管侦查,侦查之后这个人是不是可以逮捕,由另外一个部门逮捕,逮捕之后是否判刑,由另外一个部门审判是否有无罪行,判行之后由另外一个部门去执法。分权相互制衡,即有利于对公权的约束,也有利于对公权的保护。这是一个法制国家大家追求最良好的状态。
目前司法权限的配制基本上是合理的,比如说这个问题出现了交给检察院,检察院继续批准了是不是由法院来决定,一旦审判完了以后,由监狱执行,整体上全部分布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现在有一个漏洞关于看守所,看守所关押的人犯不是已经判刑的是嫌疑的人犯,一直把他放到公安系统由公安管理,自己侦查、自己关押,这就违背了分权的基本原则,才导致了类似“躲猫猫”事件的出现。“躲猫猫”事件只是权限分配不合理的问题之一,还有一系列的问题困扰着我们。大家知道国家司法中有几个老大难的问题,政府一直力图解决,但效果不好。比如说监管人员的超期关押,因为他是涉嫌犯罪,可以对某些人员进行涉嫌关押,但是到期了时清海没有解决了还在关押。另外一个是刑讯。再一个是律师会见被告难。一个人一旦自由被限制,律师应该全程介入,对他进行保护。经常有的律师按照这个法律向看守所提出会见被告的时候,有一些看守所以各式各样的理由进行限制。这样的问题都困扰着我们,这些问题之所以出现跟我们的体制不合理有关系,这是最根本的问题。如果能把看守所从目前的由公安负责任的制度设计拿出来放到一个中立部门去,这个问题就可以得到很大的改善。比如说也没有必要成立专门的,放到专门的司法行政机关,比如说司法局去管理看守所,这个问题就可以得到很大的限制。比如说你是公安人员,抓了人,交给看守所监管,这个看守所归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公安审讯人犯必须向看守所司法行政部门打报告,审讯的过程,司法行政部门全程监督,那你还能打吗。这是一个根本的解决问题。当然可以解决大多数问题,有一些细节的问题还需要更加多的完善。
世界上各国人犯之间的暴力都很多,包括美国法制发达国家都是很常见的。把看守所移交司法行政部门之后“躲猫猫”事件有可能还会发生,但至少会少一些。比如说看守所的硬件条件,每间看守所挤压大量的人犯,使得发生暴力事件就非常多。一个人本来就封锁自由,在审讯过程中,心理就非常不正常,人再一多,冲突就更多。如果把硬件条件改善好一些,每一间看守室就有一定人数的限制,那问题就会少很多。现在有一些有,有一些没有。我们的财力应该能够完全做到这一步,给所有的看守所提供监控设备,而监控设备不能由主管方来掌控,移到司法行政部门掌控监管部门还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看守所,但是监控设备是由检察院人来掌控,每个环节都要制约,这样问题就会大大减少。
类似于这样的制度还要相配套,这个问题才能相继得到解决。总之我希望,发生这样一个案例,非常痛心的案例,能推动社会良性发展的机会,从制度上把这个问题解决了,避免以后类似发生。
主持人:非常感谢,这一期的节目我们就到这儿结束了,下一期节目我们再见! |